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 目 | 基本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杨*喆 |
处罚机关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案件名称 | 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未取得知情同意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鲁卫医罚[2023]005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未取得知情同意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居民身份证号 | 370104******1913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喆 |
处罚结果 | 警告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6月16日 |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 2023.6.16-2024.6.16 |
救济渠道 |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sgs/xzcf/202306/t20230619_4352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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