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委的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公安厅、市场监管厅、广播电视局、医保局、宁夏通信管理局、药监局等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聚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坚持问题导向,从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保欺诈骗保行为、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等四个方面为突破口,全面实施专项治理行动。
5月18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2022年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会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市场监管厅、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分别对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以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为重点,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实施以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加大宣传,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按照新医师法要求打击非法行医。截至目前,兴庆区、金凤区、平罗县、隆德县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新医师法对非法行医案件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4万元,其中1起案件“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辖区公安机关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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