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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三伏贴”应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07-15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冀中医药函〔2023〕7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医疗机构: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穴位贴敷作为一种操作简便、适应证广、效果确切的内病外治、冬病夏治疗法,日益推广普及,成为广为群众接受的中医药防治疾病的重要技术之一。三伏节气即将到来,各医疗机构也即将开展“三伏贴”服务。为加强“三伏贴”的应用管理,规范临床应用,保障医疗安全和广大患者健康权益,现就规范“三伏贴”应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正确开展。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三伏贴”应用管理,督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三伏贴”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同时,应积极开展“三伏贴”效果评价工作,促进“三伏贴”科学化、规范化开展。严禁任何医疗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和应用人群。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二、加强培训,及时评估。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应当明确本单位从事该项技术操作的人员,并做好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开展。“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要按照《河北省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操作规范(2014版)》要求进行。医疗机构要及时评估“三伏贴”服务质量和效果,特别要加强贴后不良反应监测,制定完善和落实不良反应处理措施。

  三、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三伏贴”应用的监督管理,对存在操作人员未接受相关培训、明显夸大宣传效果,以及落实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不到位等现象的医疗机构,要督促其立即改正。对涉及非医疗机构、非医务人员开展“三伏贴”服务的举报投诉和问题线索开展认真调查和处理。

  四、合理宣传,规范告知。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以“三伏贴”适用人群、适应证、干预效果等知识为重点进行科学宣传,不得夸大效果。对于接受“三伏贴”的患者,特别是儿童和首次接受“三伏贴”的患者,应当采取“一对一”方式,详尽告知注意事项、贴敷后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以及正确的处理方法,发放“明白卡”,确保医疗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中医药的良好声誉。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tzgg/39709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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