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印发《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明确,医院巡查是指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具有直接领导或业务管理关系的医疗机构在党的建设、行业作风、运行管理等方面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管理办法》指出,在党的建设方面,重点巡查医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等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在行业作风方面,重点巡查医院落实行风建设有关政策、推进“九项准则”等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医院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在运行管理方面,重点巡查医院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预算管理、经济运行风险管理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据了解,大型医院巡查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政府监管职能的重要工作之一。自2005年以来,相关部门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四轮大型医院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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