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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八个残疾预防日|加强残疾预防,做好血脂监测和管理

时间:2024-11-15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2024年8月25日是全国第八个残疾预防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预防疾病致残,共享健康生活”。

  我国心血管疾病发病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中国心血管健康与疾病报告(2021)》推算,我国心血管病患者数量已达3.3亿,其中冠心病1139万例、脑卒中1300万例。

  目前心血管病死亡占城乡居民总死亡原因的首位,农村为46.74%,城市为44.26%。每5例死亡中就有2例死于心血管疾病。

  心脑血管病具有高患病率、高致残率、高复发率和高死亡率的特点。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超重/肥胖、吸烟等是心血管病主要且可以改变的危险因素。其中,血脂的监测和管理往往不受关注。

  那么,什么是血脂异常?血脂检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又该怎样才能稳住血脂呢?

  一、血脂的定义和来源

  血脂是指血液中胆固醇、甘油三酯和类脂(如磷脂)等的总称。

  血脂的来源主要两个方面,一是外源性的,即从食物消化吸收进入血液;另一方面是内源性的,由肝脏、脂肪细胞及其他组织合成后释放入血。

  二、什么是血脂异常?

  血脂异常泛指血液中胆固醇和(或)甘油三酯水平升高(俗称高脂血症)及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在内的各种血脂成分的异常。

  我国成年人血脂合适水平和异常主要分以下5个标准:

  1.理想水平: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2.6,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3.4。

  2.合适水平:总胆固醇<5.2,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3.4,甘油三酯<1.7,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4.1。

  3.边缘升高:总胆固醇≥5.2 且<6.2,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3.4且<4.1,甘油三酯≥ 1.7且<2.3,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4.1且<4.9。

  4.升高:总胆固醇≥6.2,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4.1,甘油三酯≥2.3,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4.9。

  5.降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0。

  三、血脂检测有哪些注意事项?

  建议临床血脂检测包括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总胆固醇是指血液中各脂蛋白所含胆固醇的总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是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致病性危险因素,是调脂治疗的首要干预靶点。

  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为总胆固醇减去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获得,代表了所有含载脂蛋白B的脂蛋白胆固醇的总量。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也可作为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一级和二级预防的干预靶点。

  血脂检测注意事项有:

  1.检测前2周内保持正常饮食习惯;

  2.检测前24小时内不进行剧烈身体活动;

  3.空腹检测,禁食约8~12小时;

  4.抽血前座位休息至少5分钟,取坐位抽血。

  四、血脂多久筛查一次好?

  血脂筛查有利于及早发现血脂异常人群以及指导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与干预治疗。

  1.20~40岁健康成年人每2~5年测量一次血脂;

  2.40岁及以上人群至少每年检测一次血脂;

  3.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患者及其高危人群应每3~6个月测定一次血脂;

  4.因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脑血管病住院患者,应在入院时或入院24小时内检测血脂。

  五、哪些人需要重点筛查血脂?

  1.有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病史者;

  2.有多个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者(如高血压、糖尿病、肥胖、吸烟);

  3.有早发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家族史(男性一级亲属<55岁或女性一级亲属<65岁患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或家族性高脂血症者;

  4.皮肤或肌腱黄色瘤及跟腱增厚者。

  六、血脂异常防治原则

  1.治疗性改变生活方式

  治疗性改变生活方式是血脂异常治疗的基础措施,其内容包括饮食结构的调整、控制体重、体育锻炼、戒烟限酒。无论是否进行药物调脂治疗,都必须坚持治疗性改变生活方式。

  2.采取不同强度干预措施

  依据动脉粥样硬化心脑血管病发病危险,采取不同强度干预措施,是血脂异常防治的核心策略。临床上应根据个体动脉粥样硬化心脑血管病危险程度,决定是否启动药物调脂治疗。

  3.不同人群的标准不同

  不同危险程度人群需要达到的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目标值不同:

  (1)40岁以上糖尿病患者<2.6毫摩尔/升,或降低幅度≥50%;

  (2)高危个体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2.6毫摩尔/升,或降低幅度≥50%;

  (3)中危和低危个体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3.4毫摩尔/升,或降低幅度≥30%。

  4.药物治疗需长期坚持

  药物治疗首选中等强度他汀,长期坚持,如不能达标可考虑联合用药,必要时加用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抑制剂。

  5.肝酶和肌酶基线值检测

  开始调脂药物治疗前,应进行肝酶和肌酶基线值检测。首次服用调脂药者,应在用药6周内复查血脂及转氨酶和肌酸激酶。

  如血脂达标且无不良反应,逐步改为6~12个月复查一次;如血脂未达标且无不良反应,每3个月监测一次。

  如治疗3~6个月后,血脂仍未达标,则需调整调脂药物剂量或种类,或联合应用不同作用机制的调脂药物进行治疗。每当调整调脂药物种类或剂量时,都应治疗6周内复查。

  

  参考文献:《中国血脂管理指南(基层版 2024 年)》

  

  (来源:福建省疾控中心)


原文链接:https://wjw.fujian.gov.cn/ztzl/jkjy/jkzgxd/202408/t20240829_65081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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