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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综合处、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11-15 来源: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做好全省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是实现医师信息精细化管理,是提升医疗资源管理效率的重要载体。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将医师电子化注册列入常规工作日程,同时对医师电子化注册要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积极引导,增加医师电子化注册使用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根据自己的管辖范围,利用各种方式和载体,积极引导管理医师主动参与进来,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保证医师电子化注册使用率达100%。医师要在手机端下载使用“医通办”APP,通过“医通办”APP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建立个人执业档案,定期更新个人执业相关信息,逐步形成完整、实时的个人执业档案。

  三、层层培训,保证医师电子化注册顺利开展。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县级卫生健康局和同级医疗机构进行培训,县级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管辖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培训。各医疗机构负责对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全员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使用电子化注册系统,解决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升医师信息管理的水平和认知,保证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wjw.guizhou.gov.cn/zwgk/zdlyxx/yzgl/202404/t20240410_84184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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