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巩固全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升旅游城市形象,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锻炼氛围,8月中旬,西宁市对21家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稽查。
此次专项检查,针对全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持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卫生设施设备设置、水质检测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游泳场馆基本设施建设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各场馆均设置了水循环系统,配备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卫生设施设备,部分场馆存在日常性卫生管理松懈、沿用旧的国家卫生标准的现象。对存在“禁游标识”不规范、自动投药装置、在线监控装置配备不足、各类净化消毒记录不完善的游泳场所现场给予了技术指导,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游泳场所1家,责令停业整改,同时对各县区卫生监督部门下达了《卫生执法建议书》。
(西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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