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泉州立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体系检查,本次评价依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共检查66项,其中重点项26项,一般项40项,发现不符合项11项,其中,重点项1项,项目序号分别是6.4;一般项10项,项目序号分别是2.1,2.3,2.6,2.8 ,2.9,2.11,4.7,7.1,7.4,7.5。检查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存在问题为厂房设施维护不到位、生产过程控制和记录不规范、贮存管理能力需提升、检验管理制度和记录需加强等。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依法依规核实处置,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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