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疫苗安全防线,切实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和市局有关工作要求,第五分局根据疫苗产品特性和监管要求,持续构建科学、有效的疫苗储配监督管理体系,切实保障首都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重点排查疫苗来源渠道是否合法,查验疫苗随货同行单,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及运输台账,确保企业构建科学、有效的疫苗储运管理体系。二是检查配送企业、冷链管理、储存条件、退货或过期疫苗处理,疫苗储存、冷链管理是否达到可追溯的管理等要求,检查企业是否对疫苗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进行定期验证、维护和更新等。三是重点检查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疫苗质量及设备设施管理,查看年度培训档案,提高风险意识,要求企业对照《疫苗管理法》和《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开展自查,对疫苗储配环节进行全方位梳理,确保质量安全可靠,上半年共计完成疫苗储配检查7家次。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内疫苗储配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有效防范了疫苗质量安全风险。下一步,第五分局将继续加强对疫苗储配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持续巩固检查成果,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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