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食品法治网!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获批全国第二批“儿童哮喘标准化门诊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应用试点单位

时间:2025-09-2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南宁市妇幼保健院成功获批成为全国第二批“儿童哮喘标准化门诊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应用试点单位,标志着该院在儿童哮喘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方面再获国家级认可。

  为提升儿童哮喘标准化门诊建设与管理水平,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于2024年11月19日发布了《儿童哮喘标准化门诊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团体标准应用试点单位的征集工作。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在2020年获得第一批全国儿童哮喘标准化门诊区域示范中心基础上,凭借扎实的专科基础,规范的诊疗和全面的标准化管理,顺利通过评审,成为该批试点单位之一。

  此次成功入选全国团体标准应用试点单位,既是对既往工作的肯定,更是新的起点。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精进团队专业能力,强化哮喘规范化诊疗;探索信息化管理创新模式,提升儿童哮喘全周期管理效率;发挥示范效应,联动医联体单位、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带动区域儿童哮喘诊疗同质化发展。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gs/t2597160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食品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食品法治网 fzw.aqspzi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