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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新期盼,全面提升医疗质量

时间:2023-06-17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和5个专项行动。这一制度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是主题教育成果的一个具体体现,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医疗质量安全,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保障质量安全是医疗服务的根本,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基础性、核心性工作。医疗卫生系统此前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惠民便民活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工作效果显著,提高了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了老百姓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推进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是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及时回应,需要坚持继承与发展的原则,以“赶考”的心态守正创新。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医疗质量安全有了更高期待。回应这些新期待,需要强力推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落细,进一步夯实基础医疗质量,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对照工作任务及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在紧抓医疗质量安全日常监测的基础上,做好科学分析、有效反馈和持续改进。

  推进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既要抓基础医疗质量,也要抓高质量发展,特别要把基础医疗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基础医疗质量,高质量发展将举步维艰。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但医疗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时有发生。这反映出,医疗机构对基本制度、基本规则的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度不强。此次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强调了18项核心制度,对手术安全等方面分列了专项行动,医疗机构可以按图索骥,一项一项梳理,一项一项对照,一项一项落实,确保每一项制度都执行到位。同时,也要根据现有的医疗能力,提出更高的质量安全目标,踮起脚来摘桃子,促进质量安全更上一层楼。

  推进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不能忽视监管的作用。对于强化医疗质量监管意识,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各级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需要落实有效监管措施,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同时,发挥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对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后反应迟钝、调查不力、处置不当的,该严查要严查,该追究责任要追究责任。最终目标是,让质量安全内化于心,融入每一位医务人员的日常诊疗行为。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39662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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