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发〔2024〕4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4〕14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联合制定了《辽宁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辽宁省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辽宁省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卫生健康委:华正兵,联系电话:024-23382935
电子邮箱:lnzyjk@163.com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陈昊,联系电话024-81535830
电子邮箱:lnwsjd@163.com
附件:1.辽宁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
2.辽宁省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
3.辽宁省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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