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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辽宁省职业病诊断机构 备案及变更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4-11-15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作者:佚名

  辽卫函〔2024〕200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1〕39号)规定,现将我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及变更情况予以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

  

  附件:1.新备案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

        2.备案变更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wsjk.ln.gov.cn/wsjk/index/syxwxx/zwgk/202407251453429812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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