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全食品法治网!

内蒙古与辽宁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合作

时间:2024-11-15 来源:江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特约记者 柴羽佳 通讯员 林晓彬)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全面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合作交流座谈会暨集体签约仪式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召开,两地共同签署全面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合作交流框架协议。

  会上,辽宁省阜新市、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赤峰市卫生健康委签署毗邻地市卫生健康合作交流协议。来自辽宁省的12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内蒙古自治区的21家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签订27项具体合作交流项目协议,签约双方将在医院运营管理、重点专科建设、医疗技术协同发展、人才培养培训交流、中医药(民族医药)学科建设及学术研究、传染病联防联控、地方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合作交流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各签约单位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快引进辽宁省优质医疗资源,建立医、教、研、管等多层次交流合作机制,通过管理平移、技术引进、专家指导、远程协作等多种方式,共同探索医疗技术和服务新边界;开展医疗人才互访与交流,提升医疗专业技能,推动医疗文化交融;依托高水平学术组织共同申请开展科研项目,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增进自治区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主任、中国医科大学党委书记徐英辉,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勇,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天猛,赤峰市副市长李靖靖出席活动。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以及33家签约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原文链接:http://hc.jiangxi.gov.cn/art/2024/11/11/art_38021_505737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食品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安全食品法治网 fzw.aqspzi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