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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奖100万元

时间:2025-01-03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段臻)举报有奖!记者今天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简称《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每起案件最高奖100万元。

  《办法》所称重大违法行为,是指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罚没款,是指对自然人处以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或者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总额达到前述数额的行政处罚。

  《办法》将举报分为一级举报、二级举报、三级举报三个等级。其中,一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二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三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

  《办法》鼓励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行业、领域内部人员举报所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结案,可给予2倍奖励。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mtzsx/202501/t20250103_33554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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